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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英文名: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新疆师大”,“XJNU” 所在地:乌鲁木齐 院校代码:10762 类型:综合类

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
  •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03-22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重点高等院校,位于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目前,学校下设44个本科专业,是一个学科专业齐全、以本科培养为主的全日制学校。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全疆唯一拥有体育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单位,本科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教练员,运动训练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其他运动专业人才。  1、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除田径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田径项目考生如没有二级运动员证书,实测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  2、考试科目:体育专项考试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组织考试)  3、高水平运动员考试项目  (1)田径(2)足球(3)乒乓球(4)健美操  4、报名时间  2013年4月5日-6日考试前  5、考试时间  2013年4月6日北京时间11:00  6、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7、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应届生需带本人2013年毕业证明,往届生需交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运动成绩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田径项目如没有二级运动员证书,主要参考考试成绩)。  8、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国际大厦六楼0609室)  联系人:艾尔肯·瓦依提  联系电话:0991-4332064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991-4332596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4-02-24
新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4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如下:一、招生项目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二、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4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三、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级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等资格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四、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日,逾期不予受理。3.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6楼0609室)4.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田径项目如没有二级运动员证书,以测试成绩为准)。五、专项测试及文化课考试1.专项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2014年4月5日测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2.文化课考试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不再参加高考),考试范围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监督机制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已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2.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委将全程监督;3.根据主管部门工作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以示公证。七、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八、联系方式部门:体育学院办公室电话:0991-4332064 18599000394联系人:杨镇江九、其他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所有测试项目全程监控录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有关规定不符者,以教育部规定为准。3.本简章由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03-06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222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4人,自治区天山英才一期培养项目25人,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英才培养对象5人。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有教职工88人,其中教授12人,博士8人,在读博士6人,在院硕士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学院已形成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三个本科专业,同时还承担着全校公共体育课的教学任务。目前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四个专业,是目前新疆唯一能够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高等学府。体育学科为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支撑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为自治区重点学科、校级优先发展学科,学院还拥有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民族体育文化研究中心。现有12支校运动代表队,运动竞赛成绩优异,其中健美操队2014年获世界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第六名、足球队连续16年获全疆大学生冠军,2010年夺得“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李宁杯”冠军,田径队连续17年获全疆团体冠军,在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运动会上,我院学生在田径项目中获得2枚铜牌、2个第四名,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勇夺跆拳道项目两金两铜、乒乓球项目获得女子单打第六名、女子团体第七名的新疆历史最好成绩。新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5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如下:一、招生项目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二、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5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三、报名条件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了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且能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核实的为准。考生所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与所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四、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10日,逾期不予受理。3.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6楼0609室)4.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专项测试及文化课考试1.专项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测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2.文化课考试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范围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监督机制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已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2.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委将全程监督;3.根据主管部门工作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以示公证。七、录取办法1.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3.录取学生入校后同意参加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八、联系方式体育学院办公室 电话:0991-4332907, 13369666224 联系人:亚森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91-4332596 联系人:孙宁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监督电话: 0991-4112037(校纪检委) 0991-4332592(学校招办)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网址:http://tyxy.xjnu.edu.cn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编:830054九、其他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所有测试项目全程监控录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疆自治区有关规定不符者,以教育部、新疆自治区规定为准。3.本简章由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5年3月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6-03-03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114人(含附中、附小、幼儿园401人),大学部教职工1713人,其中专任教师988人,教授132人,副教授311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478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8.3%,其中博士226人。学校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25人。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6877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585人、硕士研究生2708人(其中在职研究生613人)、博士研究生26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6017人;预科生1544人;留学生997人(其中研究生318人);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二级学科博士点,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自治区重点体育院系之一,现已形成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运动训练和体育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等本科专业,目前,学院在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和运动人体科学四个二级学科的基础上,获得体育硕士培养资格,并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是目前新疆唯一能够培养体育学类硕士研究生的体育专业院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拥有博士点建设单位支撑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自治区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体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项,校级精品课程4项。现有教职工89人,专职教师8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4人;博士10人,在读博士5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能手2人,国际级裁判员1人,国家级裁判10余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人,全国群众体育科研先进个人2人,开发建设新疆先进个人1人,自治区和校级教学名师各1人。现有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街舞、武术、跆拳道、体育舞蹈等运动代表队,竞赛成绩优异。其中,健美操队2014年获世界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第六名、足球队2010年夺得“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李宁杯”冠军,五人制足球队2015年进入中甲职业联赛,田径队连续18年获全疆团体冠军。我院本科生哈那提•斯拉木、薛海峰在北京奥运会上荣获两枚铜牌。同时,其它运动项目也在全国各级比赛中取得佳绩,充分展现了师大学子的精神风貌,为培养高水平运动竞技人才和新疆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新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6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如下:一、招生项目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二、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30名,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最终计划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数据为准)。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数1田径122足球83乒乓球54健美操5三、报名条件须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参加了高考报名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且能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核实的为准。考生所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与所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注:考生应按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四、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7日,逾期不予受理。3.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体育学院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6楼0609室)4.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笔试、面试每科目收费23元。6.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体育术科专项测试及文化课单独考试1. 体育术科专项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2016年4月9日测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2.文化课单独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即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资质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对这些考生结合术科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文化课单独考试范围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单考单招录取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各省市招办审核的名单为准。不具备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和未获得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六、录取原则1.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录取由我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和术科合格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后,报各省市招办审核通过后即为正式录取,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录取。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录取我校将依据分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因素,由我校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术科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降低至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公示后,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办统一组织投档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对投档考生,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七、监督机制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织,专项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所有测试项目全程监控录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委将全程监督;3.根据主管部门工作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八、其他事宜1.请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在提前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3.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录取及培养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录取考生入校后,须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若违反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录取学生入校后同意参加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5.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6.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有关规定不符者,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九、联系方式体育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991-4332907 13369666224 联系人:亚森学校招办电话:0991-4332596 联系人:孙宁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学校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体育学院网址:http://tyxy.xjnu.edu.cn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 编:830054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08-06-1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7622.校本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54 文光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6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13 幸福路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73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02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5.办学特点: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城市乌鲁木齐,由校本部、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三个校区组成。学校自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大学。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专业、45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专业,并拥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授权,拥有绿洲学、民族学和宗教学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9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拥有42个本科招生专业,10个专科招生专业,已经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是培养新疆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为新疆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580人(不含直升本计划)。其中,本科计划为2890人(含区外计划340人),专科计划为690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男女比例:为优化新疆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舞蹈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单科成绩要求:汉语教育学院对外汉语专业要求汉语言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法经学院经济学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求汉语言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民语言考生不低于40分;少数民族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实验班均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理科综合不低于100分,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科目满分以150分计。6.我校维语言专业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 培养从事高级理论翻译和理论实践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实施特殊的招收及培养政策,其中,招生录取要求为:(1)仅招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生源范围内的汉语言类考生(不包括民考汉考生);(2)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一经录取不得调换专业;(3)女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30%。7.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且适当考虑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不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8.定向生在学校录取同批次内完成计划,若在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或根据生源情况与定向单位协商转为非定向计划。9.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的考生(田径、足球、乒乓球),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由我校组成三人测试小组在考生生源地进行实地专业测试(不包括区外考生),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四、新生报到1.收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理工类本科3500元;外语类本科3800元;体育类本科3300元(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文科类本科3100元。艺术类专科5500元;理工类专科3300元;文科类专科2900元;体育类专科3100元;外语类专科3500元。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4.录取或调剂录取到我校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在联办学校就读。5.学历证书颁发:本科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证学校为新疆师范大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 0991–43325962.传真: 0991–43129203.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4.Email:xsc@xjnu.edu.cn 5.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2.xjnu.edu.cn/xsb/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09-04-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7622.校本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54 文光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6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13 幸福路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73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02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5.办学特点: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由校本部、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三个校区组成。学校自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三十一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内涵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有14个学院,有42个本科招生专业、10个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8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1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5个一级学科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授权专业,以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设有30多个研究机构。已经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新疆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610人(不含直升本计划)。其中,本科计划为2920人(含区外计划337人),专科计划为690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专科零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男女比例:为优化新疆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舞蹈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单科成绩要求:汉语教育学院对外汉语专业要求汉语言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法经学院经济学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求汉语言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民语言考生不低于40分;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英语方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少数民族数学与应用数学实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少数民族物理学实验班要求理科综合不低于100分。以上科目除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以150分计。6.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语言)专业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 培养从事高级理论翻译和理论实践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实施特殊的招收及培养政策,其中,招生录取要求为:(1)生源范围以母语为汉语的考生为主;(2)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一经录取不得调换专业;(3)女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30%。7.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不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8.定向生在学校录取同批次内完成计划,若在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或根据生源情况与定向单位协商转为非定向计划。9.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的考生(田径、足球、乒乓球),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四、新生入学1.收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理工类本科3500元;外语类本科3800元;体育类本科3300元(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文科类本科3100元。艺术类专科5500元;理工类专科3300元;文科类专科2900元;体育类专科3100元;外语类专科3500元。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4.录取或调剂录取到我校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在联办学校就读。5.学历证书颁发:本专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方式: 0991–4332596(电话)、4312920(传真)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830046)3.E-mail:zsb@xjnu.edu.cn 4.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2.xjnu.edu.cn/xsb/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 ?2009年4月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0-04-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7622.校本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54 文光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6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13 幸福路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73号新疆师范大学 邮编:830002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5.办学特点: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由校本部、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三个校区组成。学校自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经过三十二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自治区重点大学。学校有19个学院,有44个本科招生专业、34个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8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1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5个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校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附设于我校。学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有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4个专业学位及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30多个研究机构。已经形成了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3610人(不含直升本计划)。其中,本科计划为2920人(含区外计划320人),专科计划为690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专科零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男女比例:为优化新疆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舞蹈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单科成绩要求: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对外汉语专业要求汉语言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俄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专业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俄语专业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法经学院经济学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求汉语言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民语言考生不低于40分;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民语言考生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英语方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少数民族数学与应用数学实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少数民族物理学实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理科综合不低于80分。以上科目除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以150分计。6.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不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7.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试点项目的考生(田径、足球、乒乓球),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网上公示后方可填报我校。四、新生入学1.收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理工类本科3500元;外语类本科3800元;体育类本科3300元(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文科类本科3100元。艺术类专科5500元;理工类专科3300元;文科类专科2900元;体育类专科3100元;外语类专科350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我校招生专业为维语言)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个人交纳1500元,自治区承担300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4.我校本科联合办学专业在新疆教育学院就读,专科联合办学专业在新疆幼儿师范学院就读。5.学历证书颁发:本专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方式: 0991–4332596(电话)、4312920(传真)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830054)3.E-mail:zsb@xjnu.edu.cn 4.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2.xjnu.edu.cn/xsb/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 2010年3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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