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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英文名: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新疆师大”,“XJNU” 所在地:乌鲁木齐 院校代码:10762 类型:综合类

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
  •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2017-05-03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7622.本专科办学地址温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邮编:830017)昆仑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文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邮编:830013)    幸福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73号(邮编:830002)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5.办学特点: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由昆仑校区、温泉校区、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四个校区组成。学校自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齐全、教育体系完整、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有23个学院,有58个本科招生专业、10个专科专业;学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于2014年实现招生。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等。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专科零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3.新疆师范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中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4.专业录取原则(1)非特殊类型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一志愿,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或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2)其他特殊类型专业:①报考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各省、市、自治区设有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还需提前参加相应考试并获取本科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报考本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投档考生情况划定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0.6+美术统考或联考成绩×0.4)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③报考专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仅在新疆招生)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先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文化课分数线,但不低于该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再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④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我校将依据分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因素,由我校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术科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降低至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经公示合格后方可填报我校。公示后,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办统一组织投档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对投档考生,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同等情况下,结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求,依据考生术科项目,按照“田径、足球、乒乒球、健美操”的顺序,优先录取田径项目的考生,其次录取足球项目的考生,以此类推。⑤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及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时,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投档考生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体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按照体育分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⑥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简称“统考”);其中,报考体育教育(足球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足球校考并获取合格证。非足球方向的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统考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教育(足球方向)专业录取时,先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统考体育成绩分数线,再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⑦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和汉语言专业为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录取及培养等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四、新生入学1.学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含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理工类本科3500元/年;外语类本科3800元/年;体育学类本科3300元/年(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年);文科类本科3100元/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理工类专科3300元/年;文科类专科2900元/年;外语类专科3500元/年;预科生在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100元/年。纳入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和汉语言专业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根据自治区新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规定,我校部分专业2016年继续招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自治区设立“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毕业后可按照协议书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2.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则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5.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给予颁发学位证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0991–4332596(电话)、4312920(传真)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830054)3.E-mail:zsb@xjnu.edu.cn4.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 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二条  院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762。第三条 本专科办学地址:温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邮编:830017) ;昆仑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文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邮编:830013);幸福路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73号(邮编:830002)。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第六条 办学特点:新疆师范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由昆仑校区、温泉校区、文光校区和幸福路校区四个校区组成。学校自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经过四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齐全、教育体系完整、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23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1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黄文弼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沙漠藻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各级研究机构和平台。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对高校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招生行为的监督制约,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学校成立由校长为主任,相关校领导为副主任,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校友代表等为成员的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中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等。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各专业按类别、分语种分别按照各省市规定的相应批次进行录取。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十四条 非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一志愿,以此类推;志愿相同时,同分录取排序规则与各省市的同分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专业调剂或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五条 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① 报考本科层次美术类专业(不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各省、市、自治区设有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还需提前参加相应考试并获取本科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② 报考本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各省(市、自治区)2018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投档考生情况划定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0.6+美术统考或联考成绩×0.4)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③ 报考专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仅在新疆招生)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并获取合格证。录取时,先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文化课分数线,但不低于该批次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再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④ 报考本科层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各省、市、自治区设有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还需提前参加相应考试并获取本科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投档考生情况划定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0.7+高考文化课总分×0.3),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校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⑤ 报考本科层次其他艺术类专业(不含音乐学)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各省、市、自治区设有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还需提前参加相应考试并获取本科合格证;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⑥ 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我校将依据分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因素,由我校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术科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降低至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经公示合格后方可填报我校。公示后,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办统一组织投档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对投档考生,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同等情况下,结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求,依据考生术科项目,按照“田径、足球、乒乒球、健美操”的顺序,优先录取田径项目的考生,其次录取足球项目的考生,以此类推。⑦ 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一志愿,一志愿未满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投档考生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体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照体育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政治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数依据我校录取率确定。⑧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简称“统考”);其中,报考体育教育(足球方向)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足球校考并获取合格证。非足球方向的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统考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教育(足球方向)专业录取时,先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统考体育成绩分数线,再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统考体育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⑨ 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和汉语言专业为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录取及培养等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⑩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柯尔克孜语言文学)专业只录取母语为相应语种的考生。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的所有本、专科民语言新生入学后均需进行一年预科学习。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则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九条 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给予颁发学位证书。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含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理工类本科3500元/年;外语类本科3800元/年;体育学类本科3300元/年(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年);文科类本科3100元/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理工类专科3300元/年;文科类专科2900元/年;外语类专科3500元/年;预科生在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100元/年。第二十一条 纳入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和汉语言专业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根据自治区新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规定,我校部分专业继续招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自治区设立“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毕业后可按照协议书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第二十二条 学校现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和新疆师范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入校后除可申请助学金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助困措施。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第二十四条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91-4332596(电话)、4312920(传真)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830054)E-mail:zsb@xj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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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19-04-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762。第三条 新疆师范大学共三个校区,分别为温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昆仑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和文光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性质:普通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新疆师范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新疆师范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 新疆师范大学成立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相关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校友代表为成员。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中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第七条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委员会具体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九条 录取批次学校年度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的批次进行录取。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还需考量专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二条 非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原则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以此类推;志愿相同时,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保持一致;各省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高考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同排位考生分配专业时参考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2.按照录取原则和考生志愿应进行专业调剂或退档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三条 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录取原则1.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考”)并获取合格证(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专业除外)。填报本科层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并获取合格证。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将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4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60%),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音乐学专业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将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30%),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4.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先按照招生计划数1.5倍的数量(计算值向下取整)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体育加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6.录取时的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7.报考我校足球专项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志愿。对投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8.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并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折合综合分,对达到文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项目之间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横向比较,且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二志愿;对第二志愿未录满的分项目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充足的分项目执行,调配原则按照上线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免试剩余计划同样依据此原则执行)。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政治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9.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为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录取及培养等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10.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十四条 高考类别为民语言的本、专科录取新生,入学后需进行预科学习。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含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理工类本科3500元/年;外语类本科3800元/年;体育学类本科3300元/年(其中,运动训练4500元/年);文科类本科3100元/年。艺术类专科5500元/年;理工类专科3300元/年;文科类专科2900元/年;外语类专科3500元/年;预科生在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100元/年。第十八条 纳入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根据自治区新教师[2012]10号文件精神规定,我校部分专业继续招收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自治区设立“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毕业后可按照协议书享受定向安排就业的政策。第十九条 学校现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和新疆师范大学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申请助学金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助困措施。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991-4332596、4112266    传真:4312920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830054)E-mail:zsb@xj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均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  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考单招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4-03-17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校2014年“运动训练专业”继续实行单独招生。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重点高等院校,位于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目前,学校下设44个本科专业,是一个学科专业齐全、以本科培养为主的全日制学校。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全疆唯一拥有体育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单位,并具有民族体育文化方向博士招生资格,本科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教练员、运动训练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其他运动专业人才。一、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60名(以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人数为准)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主修方向: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跆拳道、拳击、柔道、摔跤、射击、射箭、马术、举重、羽毛球、网球、曲棍球、垒球、击剑等。(注:由于项目限制,当项目招生人数过少而影响正常教学时,征求考生意见后,做适当的项目调整。)二、修学年限四年(本科)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费:4500元/年三、招生范围全国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只限民考汉考生或双语考生)四、报名条件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五:报名办法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信函、电话向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索取招生简章、报名须知、报名表、体检表等表格,也可在我校网站下载:新疆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xjnu.edu.cn/,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2、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并将高考考生号在报名时报送新疆师范大学。3、将报名表(个人填写,单位盖章)、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以及①本人2014年高中或中专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历届生需交毕业证书复印件);②二级以上运动等级证书原件;③运动成绩证书原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本人户口复印件等材料一并齐全,在规定期限内交(寄)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孙剑收。个人条件不符合报名要求、材料不齐全者报名无效。4、报名及考试费:文化课考试报名及考试费92元(每科23元),体育考试报名及考试费按照体育考试项目所包含的实际考试科目每科23元收取。5、考生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后,经审核符合报考要求者于5月1日前来我校领取准考证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6、不在户口所在地上学的考生,报名表除原学校单位盖章外,还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7、考生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底前寄(发)考试通知。六、报名考试1、考试科目:体育考试:专项及素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文化考试:语文、政治、数学、英语(全国统一考试)2、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5月11日文化课考试时间(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0:30语文下午14:00----15:30数学2014年5月11日上午9:00----10:30政治下午14:00----15:30英语术科考试时间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4、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4月1日5、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孙剑联系电话:0991-4332064(体育学院)传真:0991-4332095邮编:83005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6、监督电话:0991-4332868(纪检委)0991-4332596(校招办)七、录取原则1、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的各项术科考试分数(体育成绩)及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田径专项考生实测成绩必须达到该专项二级运动员标准方可录取。2、录取学生入校后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录取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网站公布。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单招专业招生简章2015-02-10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12人(含附中390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4人,自治区天山英才一期培养项目25人,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英才培养对象5人。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有教职工88人,其中教授12人,博士8人,在读博士6人,在院硕士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学院已形成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三个本科专业,同时还承担着全校公共体育课的教学任务。目前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四个专业,是目前新疆唯一能够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高等学府。体育学科为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支撑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为自治区重点学科、校级优先发展学科,学院还拥有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民族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一、专业介绍本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招生地区: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拟招60人(含民考汉,实际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审核公布为准,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本科)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三、报考条件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备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跆拳道、拳击、柔道、摔跤、射击、射箭、马术、举重、羽毛球、网球、体操、击剑体育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截止2015年2月28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身体健康。四、报名手续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2.报名程序:①网上报名: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http://www.ydyeducation.com/);网报3日后可查询报名及志愿填报审核情况,如未通过考生可联系其他院校进行补报名。②现场确认:3月16日审核通过考生到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需提交⑴打印审核通过材料;⑵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⑶身份证复印件⑷报名及考试费【文化课考试报名及考试费92元(每科23元),体育考试报名及考试费按照体育考试项目所包含的实际考试科目每科23元收取。】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609室)③打印准考证:考生4月15日-24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五、报名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体育考试:考生所报考体育技术项目(由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文化考试:语文、政治、数学、英语(由考生所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2、考试时间:技术考试:4月23日上午9:30技术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化考试:(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时间上午下午09:00----10:3014:00----15:304月25日语文数学4月26日政治英语文化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六、录取办法与条件1、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及各项术科考试分数(体育成绩)择优录取。田径专项考生实测成绩必须达到该专项二级运动员标准方可录取(二级运动员资格需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内可查询到个人信息,http://jsdj.sport.gov.cn/)。2、录取学生入校后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录取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公布。七、学费标准和入学待遇1、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两学期)4500元。2、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等。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八、联系方式体育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991-4332064 联系人:刘洋学校招办电话:0991-4332596 联系人:孙宁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学校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体育学院网址:http://tyxy.xjnu.edu.cn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 编:830054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运动训练专业(单招)招生简章2016-05-17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114人(含附中、附小、幼儿园401人),大学部教职工1713人,其中专任教师988人,教授132人,副教授311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478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8.3%,其中博士226人。学校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25人。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6877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585人、硕士研究生2708人(其中在职研究生613人)、博士研究生26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6017人;预科生1544人;留学生997人(其中研究生318人);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二级学科博士点,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10人,在读博士5人,在院硕士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学院已形成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三个本科专业,同时还承担着全校公共体育课的教学任务。目前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团队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四个二级学科以及体育硕士点三个方向,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在自治区体育学科建设领域居于龙头地位。体育学科为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支撑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为自治区重点学科、校级优先发展学科,学院还拥有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民族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一、专业介绍专业名称:运动训练培养层次:本科,学制4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拟在全国招生60人,文理兼招,不做分省计划,计划类别为汉语言类,实际招生计划数量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审核公布为准。三、报考条件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的学生;具备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跆拳道、拳击、柔道、摔跤、射击、射箭、马术、举重、羽毛球、网球、体操、击剑体育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截止2016年2月29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身体健康。四、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2.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http://www.ydyeducation.com/zsxx/);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8:00后可登陆系统查询院校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2)现场确认:3月25日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考生到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打印审核通过材料;②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及考试费(体育考试报名及考试费按照体育考试项目所包含的实际考试科目每科23元收取)。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609室)(3)打印文化课准考证:考生于4月15日-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五、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体育考试:考生所报考体育技术项目(由我校组织测试)文化考试: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由考生所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2、考试时间和地点:(1)文化考试:(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时间 上午 下午 09:00----10:3014:00----15:304月23日 语文 数学 4月24日 政治 英语文化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体育考试:5月8日上午9:30开始。(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文化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体育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六、录取规则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2、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投档考生按照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体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按照体育分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3、录取学生入校后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4、录取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公布。七、学费标准和入学待遇1、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两学期)4500元。2、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等。3、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八、联系方式体育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991-4332064 联系人: 马雯学校招办电话:0991-4332596 联系人:孙宁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学校网址:http://www.xjnu.edu.cn学校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体育学院网址:http://tyxy.xjnu.edu.cn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编:830054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 830054电话:0991-4332596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1月详情
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单招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2-01-18
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学司文件通知,我校自2004年起“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新疆师范大学是自治区重点高等院校,位于首府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学校下设44个本科专业,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以本科培养为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全疆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单位,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运动训练等本科专业以及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四个硕士点,并拥有众多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科研平台,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教练员、运动训练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其他运动专业人才。   一、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60名(以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人数为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修方向: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跆拳道、拳击、柔道、摔跤、射击、射箭、马术、航模、举重、羽毛球、网球、曲棍球、垒球、击剑等。   (注:由于项目限制,当项目招生人数过少而影响正常教学时,征求考生意见后,做适当的项目调整。)   二、修学年限:四年(本科)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费:4500元/年   三、招生范围:全国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只限民考汉)   四、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五: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信函、电话向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索取招生简章、报名须知、报名表、体检表等表格,也可在我校网站下载:www.xjnu.edu.cn   2、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并将高考考生号在报名时报送新疆师范大学。   3、将报名表(个人填写,单位盖章)、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名及考试费200元,以及①本人2010年高中或中专毕业学历证明原件(历届生需交毕业证书复印件);②二级以上运动等级证书原件;③运动成绩证书原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本人户口复印件等材料一并齐全,在规定期限内交(寄)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马业康收。个人条件不符合报名要求、材料不齐全者报名无效。   4、考生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后,经审核符合报考要求者于4月30日前来我校领取准考证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不在户口所在地上学的考生,报名表除原学校单位盖章外,还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   6、考生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底前寄(发)考试通知。   六、报名考试   1、考试科目:体育考试:专项及素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   文化考试:语文、政治、数学、英语(全国统一考试)   2、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5月13日   文化课考试时间(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10:30语文   下午14:00----15:30数学   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0:30政治   下午14:00----15:30英语   运动技术考试时间(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2年5月10日,上午9:30开始,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4、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3月21日   5、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马业康   联系电话:0991-4332064(体育学院)   传真:0991-4332095   邮编:830054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6、监督电话:0991-4332596(校招办)0991-4332868(纪检委)   七、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的各项术科考试秩次(体育成绩)及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田径专项考生实测成绩必须达到该专项二级运动成绩方可录取。   2、录取学生入校后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网站公布。   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单招运动训练专业报名须知 点击查看   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单招运动训练专业体检表 点击查看   新疆师范大学2012年单招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报名表 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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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新医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文光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温泉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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