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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XINJIANG INSTITUTE OF LIGHT INDUSTRY TECHNOLOGY 简称:“新疆轻工学院” 所在地:乌鲁木齐 院校代码:5020 类型:理工类/公立大学/专科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2020-02-27
  (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  ★自治区首批获批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  ★中国百强企业教育培训机构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牵头建设单位  ★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新疆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学院简介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1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764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1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15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65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面向纺织服装、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常年开设高职专业52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15个。建有172个专业实训室和5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等13个实训基地。目前,在校生1.48万人。  学院生活学习设施设备齐全,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标准衣柜、电脑桌、网络接口等设施,无线网络全面覆盖校园;建有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艺术馆、天文台、全塑胶田径运动场等;31个魅力社团为学生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平台,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月等活动贯穿全年,有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上海大众(新疆)分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股份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集团、神华集团、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新疆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宜化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月20日—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  (三)公布面试资格时间  报名结束后,招生工作办公室对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2月28日—3月2日在“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站公布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四、命题、考试及志愿填报  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考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二)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专业志愿,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五、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备注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环境工程技术3文理兼15513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发电厂及电力系统3理科15电厂热能动力装置3理科1010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3理科15建筑工程技术3理科10101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民语言5名、双语班10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工程造价3文理兼40102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民语言5名、双语班1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数控技术3理科1010民语言另预科一年机电一体化技术3理科401010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电气自动化技术3理科301010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理科102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电梯工程技术3理科10工业机器人技术3理科15食品生物技术3文理兼151015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0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应用化工技术3理科151051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民语言5名、双语班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石油化工技术3理科1051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化工装备技术3理科1010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现代纺织技术3文理兼101010民语言另预科一年服装设计与工艺3文理兼10102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食品加工技术3文理兼201020民语言另预科一年食品营养与检测3文理兼151052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理科205应用电子技术3文理兼15计算机网络技术3文理兼10102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计算机信息管理3文理兼101052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0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移动通信技术3文理兼105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会计3文理兼601525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5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国际经济与贸易3文理兼105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工商企业管理3文理兼105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电子商务3文理兼1051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物流管理3文理兼1051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酒店管理3文理兼105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服装与服饰设计3艺术类101015需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双语班10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新闻采编与制作3文理兼1010汉语3文理兼4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民语言10名法律事务3文理兼102020其中:南疆四地州计划民语言10名、双语班10名;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人力资源管理3文理兼10101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合计54027720363 1.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课本费:500元/年。 2.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六、考点(面试)地址、联系方式、面试时间(北京时间)考点(面试点)地址面试时间(北京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乌鲁木齐市考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3月10日上午:10:00-14:00马老师 胡老师 苗老师0991-6850027下午:15:00-19:00苗老师0991-6850034阿克苏地区考点 (阿克苏第一师第二中学)阿克苏市 塔北路19号3月10日上午:10:00-14:00唐老师18599102071下午:15:00-19:00伊犁州考点 (伊犁州财贸学校新校区)伊宁市学府街 伊犁州职业教育园3月10日上午:10:00-14:00哈老师13899818909下午:15:00-19:00王老师13999182162喀什地区考点 (喀什市第一中学)亚瓦格路2号3月10日上午:10:00-14:00李老师13999870191下午:15:00-19:00  七、录取办法及要求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公布录取考生名单时间:3月15日。  (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民语言、双语班考生汉语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C等;优先录取民语言、双语班汉语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等以上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五)根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必须于3月22日—3月30日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招录取资格。  八、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时间(北京时间)工 作1月20日-2月20日12时考生登录“http://www.xjzk.gov.cn”进行网上报名2月28日-3月2日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3月8日-3月9日考生凭身份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3月10日考生分考点进行面试3月15日在学院网站(www.xjqg.edu.cn/ddzs)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mingkaosheng 名单3月22日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3月22日-3月30日考生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4月3日-4月4日报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4月20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  九、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六)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十、毕业证  (一)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二)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阿老师、胡老师、苗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传真)、6850034、6860800(民语言)  E--mail :xjqg_ddzs@163.com  网 址:http://www.xjqg.edu.cn/ddzs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1  各地州(市、县)招生负责老师  博州:王老师13999182162  巴州:王老师18999115810  奎屯:胡老师18909915846  昌吉州:李老师13999290070  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沙湾县:樊老师18999100321  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宋老师13999987628  喀什、和田、克州:李老师13999870191  伊犁州:哈老师13899818909、王老师13999182162  塔城地区:黄老师13565930537  阿克苏地区:唐老师18999918258详情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4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514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六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77人,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46人(含正高16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常年招生专业43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目前,在校生1.45万余人。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第八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第十条  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民语言类、双语类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安排专业,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文综/理综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三校生普通类、单列类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政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并分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订单式培养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两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分数优先,且对填报同一专业名称的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同一考生优先安排本科专业。高职扩招参考上述录取原则录取。退伍军人、新型农民工、城乡失业人员等社会类考生,在高职扩招录取前如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则直接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和程序以及所获得的录取资格真实性是否合乎国家有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和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艺术类录取新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四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十七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发展为宗旨、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新疆)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余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第五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新生学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见《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第七章  奖励资助第二十二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3.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6.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学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xjqg.edu.cn,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方式查询。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6850027(兼传真) 、6850034、6860800、6864714(就业)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邮政编码:830021    邮箱:xjqg_ddzs@163.com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
2017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17-05-09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514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六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667人,专任教师32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5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10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4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面向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等13个实训基地。目前,在校生1.5万人。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第八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条  执行梯度志愿投档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且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无外语/汉语成绩限制;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身份信息复核。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学费3300元/生·年;《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0000元/生·年;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住宿费实行:600、800、1000元/生·年三个标准。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第十八条 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分别有: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帮助和鼓励贫困学生、品学兼优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和到基层就业的学生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十九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发展为宗旨、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上海大众(新疆)分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股份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集团、神华集团、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新疆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宜化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第二十条  学院每年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层次学习,毕业成绩合格者,可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第七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学院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网址:www.xjqg.edu.cn/ddzs,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6850027(兼传真) 、6850034、6866793(就业) 、6860800(民语言)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邮政编码:830021    邮箱:xjqg_ddzs@163.com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514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六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1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764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1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15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65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面向纺织服装、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常年开设高职专业52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15个。建有172个专业实训室和5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支持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工电子及自动化等13个实训基地。目前,在校生1.48万人。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 第八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条  执行梯度志愿投档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汉语言、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双语班优先录取汉语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和程序以及所获得的录取资格真实性是否合乎国家有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和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艺术类录取新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四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十七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发展为宗旨、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上海大众(新疆)分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股份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集团、神华集团、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新疆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宜化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第十八条  学院每年10%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层次学习,毕业成绩合格者,可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第十九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第五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学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xjqg.edu.cn,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6850027(兼传真) 、6850034、6860800、6864714(就业)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邮政编码:830021    邮箱:xjqg_ddzs@163.com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514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六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677人,研究生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46人(含正高16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今年面向纺织服装、食品、轻纺、石油、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高职专业43个,联合开办应用型本科专业5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精品)专业9个;建有175个专业实训室和8个专业实训车间。目前,在校生1.4万余人。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七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第八条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第十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普通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投档后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则参照文科考生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三校生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且对进档考生享受多项加分条件的同一考生最高只认可20分。“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会计”三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分数优先,且对填报同一专业名称的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同一考生优先安排本科专业。订单式培养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且英语分数高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当地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录取过程中参照上述录取原则执行。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41号令执行。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往届之分。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时以英语教学为主。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向学院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手续和程序以及所获得的录取资格真实性是否合乎国家有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和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艺术类录取新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四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十七条  学院坚持“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的办学定位,主动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战略,为新疆不断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作为疆内唯一一所全国首批试点现代学徒制高职院校,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新疆)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利泰丝路投资有限公司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4000余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职院校前列。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第二十条  学院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层次学习,毕业成绩合格者,可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第五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新生学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学费标准见《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入学须知》。第七章  奖励资助第二十三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3.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6.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学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xjqg.edu.cn,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方式查询。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6850027(兼传真) 、6850034、6860800、6864714(就业)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邮政编码:830021    邮箱:xjqg_ddzs@163.com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05-06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21省、市、区招收普通大专学生。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邮 编:830021联系电话:0991-6850027 6866793 6850034 6860800(民)6864714(就业)网 址:WWW.XJQG.EDU.CN录取规则: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录取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学费和住宿费:学费3300元/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400元/年、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不等。奖助措施: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毕业、就业、升学: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疆内、外10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事业单位,中、小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签定了长期的办学与用人协议,形成了大范围,高质量的“订单办学”模式。 2、考生录取后可迁户口。毕业后推荐就业。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迁户口关系时请注意:要求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迁户口的学生必须在当年10月1日前办理落户手续,如期不办理者不予补办。以上注意事项是由各派出所统一规定。)3、学院部分专业5%的优秀毕业生可升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二年,成绩合格获取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4、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及代码。 5、学生如对所录专业不满,可在入学时,根据规定按本人志愿申请调换专业,学院不收取任何调专业费。 6、毕业时颁发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详情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09-04-28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20省、市、区招收普通大专学生。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邮?? ?编:830021联系电话:0991-6850027 6866793? 6850034 ?6860800(民)6864714(就业)网 ???址:WWW.XJQG.EDU.CN录取规则:1、?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各招收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执行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学费和住宿费:《软件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学制两年;其他专业3300元/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 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不等。奖助措施: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三等1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600元/学年,三等200元/学年。毕业、就业、升学:??? 1、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疆内、外10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事业单位,中、小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签定了长期的办学与用人协议,形成了大范围,高质量的“订单办学”模式。??? 2、考生录取后可迁户口。毕业后推荐就业。工作落实后,凭《报到证》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迁户口关系时请注意:要求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迁户口的学生必须在当年10月1日前办理落户手续,如期不办理者不予补办。以上注意事项是由各派出所统一规定。)3、5%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和考试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获取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4、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及代码。??? 5、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毕业时颁发经过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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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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