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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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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

  • 学校简称:乌鲁木齐第十五小学
  • 学校类型:区重点/公办
  • 入学途径:统招
  •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
  • 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简介

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始建于1934年,位于幸福路77号,隶属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于2004年9月与原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小学合并,成为首批民汉合校之一。学校坚持“蒙正教育”的品牌办学理念,以改革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一流,把德育和艺术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突破口,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育成果显著,社会反应良好,目前已成为天山区乃至全市知名度较高的、家长、社会认可的名校之一。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共有民汉教学班50个,在校学生共2835人在编教职工150人,学校占地面积共17286平方米。多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工作为首,以艺术教育为中心,以“教育的目的是为学生终生幸福和发展奠定基础”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确立了“面向全体学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不断求真、求实、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目标,努力实现“环境美、校风好、师资优、质量高、特色凸显”的办学目标。在“制度人文文化”的管理模式下,学校逐步形成了“文明、和谐、求实、进取”的校风、“敬业、爱生、博学、善教”的教风、“乐学、善思、合作、创新”的学风。学校先后被授予“国家级英语实验学校”、“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全国少年军警示范校”、首批“自治区少年军警校示范校”、“自治区青年文明号”、“自治区口腔健康小学”、“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市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校”、“市级教科研先进集体”、“市级红十字会示范学校”、“天山区示范小学”、“天山区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1]

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0号,您可以坐车到十五小学、东环路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17路、907路、911路、306路、29路、36路、908路、3路、44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彩彩家常菜、巴巴汗、鱼非鱼(万宴城店)、东鑫园烧烤涮等;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 电话:%u0030%u0039%u0039%u0031-%u0032%u0036%u0032%u0032%u0038%u0035%u0030

  • 招生情况

2013年新疆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汉语系)东环路以东,建国路以南(三道湾路全部),幸福集与北三巷沿线以西,体育馆路以北。
  (民语系)解放北路以东,建国路以南(不包括建国路),东大梁以西(不包括东大梁西街),人民路、体育馆路以北。
  一、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原则
  第一条 2012年我区国办小学的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各校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小学招生计划,采取统一的招生程序和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具体负责国办小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为加强对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天山区教育系统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以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机构,负责本校的小学招生工作,民、汉语系招生同步进行。天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我区小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区教育局根据国办小学办学规模和学区内的生源情况,制定国办小学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国办小学的计划招生班额为50人。
  第五条 各小学均不得对适龄儿童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入学考试。
  第六条 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小学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第七条 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第八条 严禁各小学擅自招收学生,严肃学籍管理相关要求。今后教育经费、人员核编将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籍人数给予拨付、核准。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二、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的划分原则
  第九条 学区是国办小学招生的依据。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由天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片区人口分布情况等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十条 根据国办小学2012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天山区教育局在各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形成国办小学2012年的实际招生学区。国办小学的招生,以2012年的实际招生学区的具体路号为依据。
  第十一条 学区调整按街(巷、路)区成片成块进行,对于无法按街((巷、路)区调整的,可根据乘车路线按路和门牌号做出调整,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第十二条 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的变动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向市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教育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国办小学招生的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国办小学招生工作按行政区划操作,我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原则上不录取持有其他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十四条 小学招生工作以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二)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三)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按其实际暂住地所属学区入学,若学区内生源已满无法容纳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学校安排就读,切实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 特色课程

预算 数学 英语

  • 收费

根据学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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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

附近地铁

幸福路西(地铁站)((在建)2号线)

幸福路中(地铁站)((在建)2号线)

附近停车场

  • 评论

  • 游客
  • 2015-05-17
这个学校教育意义非常好,连教师都是优秀教师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0号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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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小学附近餐厅
彩彩家常菜 巴巴汗 鱼非鱼(万宴城店) 东鑫园烧烤涮 原体育馆哈斯木烤肉店 石河子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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