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小学位于乌市南郊燕尔窝路213号。学校始建于1959年,前身为乌河管理处子校,1974年移交教育局后,更名为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小学。2007年11月与乌拉泊小学合并,同年8月开始双语教学,是天山区一所有着50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民汉合校。我校地处城郊,环境清净、优美,空气清新怡人;学校四周树木葱茏,现占地面积44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595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近50%,生均活动面积50平方米。学校现有20个教学班,2个学前班,在册学生810名,现有教职工69名,其中党员16名,团员18名。多年来,我校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不断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努力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关怀下,通过全体师生协作、努力,学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德育达标校、市级交通安全示范校、市级“青年文明号”、市级平安单位、市级红旗大队、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天山区教育系统优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也获得天山区冬季长跑、艺术节、三操、少先大队军警校阅兵式、先进团支部、课改进步奖等荣誉。学校的办学效益日渐提高,受到驻地居民的较好评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小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区燕儿窝路19号,您可以坐车到兵站、停车场路口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923路、928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杭州小笼包、老回民拌面王、喀什疏勒县巴拉提餐厅、顺心隆快捷宾馆等;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小学 电话:%u0030%u0039%u0039%u0031-%u0038%u0035%u0032%u0033%u0031%u0036%u0035
2013年新疆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八户梁村以西,三屯碑路口以南至区界,天山区与沙区交界处以东。
一、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原则
第一条 2012年我区国办小学的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各校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小学招生计划,采取统一的招生程序和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具体负责国办小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为加强对国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天山区教育系统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以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机构,负责本校的小学招生工作,民、汉语系招生同步进行。天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我区小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区教育局根据国办小学办学规模和学区内的生源情况,制定国办小学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国办小学的计划招生班额为50人。
第五条 各小学均不得对适龄儿童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入学考试。
第六条 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小学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第七条 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第八条 严禁各小学擅自招收学生,严肃学籍管理相关要求。今后教育经费、人员核编将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籍人数给予拨付、核准。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个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二、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的划分原则
第九条 学区是国办小学招生的依据。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由天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片区人口分布情况等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十条 根据国办小学2012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天山区教育局在各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形成国办小学2012年的实际招生学区。国办小学的招生,以2012年的实际招生学区的具体路号为依据。
第十一条 学区调整按街(巷、路)区成片成块进行,对于无法按街((巷、路)区调整的,可根据乘车路线按路和门牌号做出调整,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第十二条 国办小学基本学区的变动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向市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教育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国办小学招生的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国办小学招生工作按行政区划操作,我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原则上不录取持有其他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十四条 小学招生工作以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二)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三)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按其实际暂住地所属学区入学,若学区内生源已满无法容纳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学校安排就读,切实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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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距离:104米
地址:雅山中路东50米聚龙祥招待所停车场(出入口)
距离:106米
地址:雅山中路东50米
距离:401米
地址:三泰路127号附近停车场(三泰路)
距离:505米
电话:%u0030%u0039%u0039%u0031-%u0035%u0036%u0031%u0031%u0032%u0037%u0036
地址:雅山中路
距离:508米
地址:雅山中路西50米宏图停车场(出入口)
距离:543米
电话:%u0030%u0039%u0039%u0031-%u0035%u0036%u0032%u0031%u0038%u0030%u0039
地址:雅山中路
距离:545米
地址:雅山中路西50米新奇停车场(出入口)
距离:587米
地址:三泰路485号
距离:796米
地址:G7京新高速附近燕北停车场(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