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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Xinjiang Energ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所在地:乌鲁木齐 院校代码:12570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省属普通专科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3
学院简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合格高职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整,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文化交流中心、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一应俱全;足球场、篮球场、田径场、健身场地设施完善;目前学院在校生3000余人,高职专业19个,教职工队伍148人,专职教师106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占20.3%。学院坚持“大学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健康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注重对学生的生存能力、生活能力、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发展能力五大能力培养,是有志青年理想的学习成长场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招生对象 取得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370分。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满分270分:取高中会考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能力。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预计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2月20日(具体时间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网查看)2.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必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及志愿信息,考试可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一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资格审核与考试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考试当天(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www.xjnyedu.com),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提前一小时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录取时间及相关事项 1.录取成绩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2.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提出预备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3.被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新疆高职单招招生考试服务平台”。4.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此网址http://www.xjzk.gov.cn),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考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5.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最终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批后发放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6.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单考单招招生专业序号院系专业名称科类修业年限学费1管理工程系会计文理兼收3年5500元2管理工程系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兼收3年5500元3管理工程系财务管理文理兼收3年5500元4管理工程系酒店管理文理兼收3年5500元5管理工程系市场营销文理兼收3年5500元6机械工程系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兼收3年5500元7机械工程系工程测量技术文理兼收3年5500元8能源工程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文理兼收3年5500元9能源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文理兼收3年5500元10能源工程系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兼收3年5500元 单招报名专业介绍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机械、电子、液(气)压一体化技术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维护、调试和维修的技术技能,从事机电设备制造、使用、服务、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 核心课程:机械制图、金属工艺学、传感器技术、单片机原理、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CAD应用等。 ●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机电一体化设备制造和应用企业,在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工业自动化技术领域及电子、轻工、纺织、食品、化工、建筑等行业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现场技术管理、服务与营销,以及机电产品的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机电产品辅助设计与技术改造等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适应,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硬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能从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的专门化技术人才,掌握计算机及网络的操作、维护与管理的技能,能进行计算机实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维护;具体较强的网页设计、网络管理、硬件组装与维护的技能、多媒体系统的制作技能的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 核心课程: C语言、VF、计算机组装与维护、CAD、网络管理与维护、平面广告设计、网页设计与制作、FLASH动画设计、DREAMWEAVER、FIREWORKS、ASP动态网页设计、影片剪辑、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操作原理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在市场调查分析、数据分析、数据库管理、大数据处理等技术领域,从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数据分析和运用、数据库管理;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组装、运行、维护管理;广告装潢设计、网页设计制作、网络组建运行维护、信息管理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工程测量技术●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测绘单位,培养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本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岗位能力和专业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核心课程:建筑工程制图、房屋建筑学、工程监理、建筑材料、地质学基础、工程测量技术、控制测量技术、控制测量与GPS测量技术、摄影测量基础、施工测量等。●就业方向:主要面向测绘、水利水电、地矿、交通、城镇规划、市政建设、房产、国土资源利用、地矿等企事业单位,在大地测量、地基测绘、房产测量、摄影测量等岗位群,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测绘等工作。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与电力生产相关的电气系统和发输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学生通过学习,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发电厂设备与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工程实践训练,具备从事发电厂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试验分析等工作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核心课程:机械制图、电路基础、电机拖动、机械基础、发电厂概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基础、电力系统自动控制、电力生产概论、液压与气压传动、发电厂电气设备、发电厂动力设备、自动控制原理、可编程控制器技术等。●就业方向:发电厂(水力发电、火力发电、风力发电)、供电系统、国家电网公司、城镇电力系统、农村电网系统、工厂供电系统、矿山供电系统。从事发电厂的设备管理、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等技术工作及电力系统相关工作。◆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培养目标:培养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以及电场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与检修的技能,具备发电厂集控运行能力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检修和技术管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能够在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人才。●核心课程:发电厂概论、电厂锅炉、电厂汽轮机、工程热力学、泵与风机、传热学基础、电气控制与PLC、电工学、电厂设备、电气自动化、热力控制等。●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发电厂、电力建设、热力设备检修企业。从事发电厂汽轮机、锅炉、管道与阀门的安装与运行,集控巡检、辅控,汽轮机、锅炉、管道与阀门的检修,以及技术管理工作。◆市场营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管理、生产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以营销管理为核心,融经济、信息技术、管理于一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市场营销管理理论,具有较强市场开发与营销管理的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型应用人才。●核心课程:管理学、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消费者行为学、物流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国际金融学、公共关系、国际市场营销、营销规划与谈判等。●就业方向:报考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工商企业或相关行业的市场营销业务与管理岗位应聘市场策划、销售经理、内部培训等岗位,从事学院教学工作、企业的市场分析、研究,市场开发与营销管理等工作。◆会计●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及电算化知识,熟悉工商企业、金融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与管理,能熟练地应用各种财务软件处理经济业务,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高级应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核心课程: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原理、财务审计、会计基础、高等数学、经济学基础、出纳实务、税法、统计学原理与实务、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专业综合学习领域课程有会计电算化、企业财务会计等。●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财税机构,在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档案管理纳税申报等岗位群,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出纳、会计工作管理、涉税业务办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会计咨询等工作。◆财务管理●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财务管理专业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具备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制定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编制企业财务计划,实施财务控制与业绩考评的能力,毕业后能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从事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核心课程: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原理、财务审计、会计基础、高等数学、经济学基础、财务管理、财政与金融、财务会计、税法、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经济法等。●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金融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单位,从事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为单位领导制定各项财务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支持。◆电气自动化技术●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市场需要,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从事工业企业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与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核心课程:机械制图、电路基础、电机拖动、机械基础、发电厂概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基础、电力系统自动控制、电力生产概论、数字电路、模拟电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集散控制系统、自动控制原理、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电气控制与PLC、工厂供配电技术、传感器检测与仪表等。●就业方向:主要面向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使用企业,从事自动化设备与系统的操作监控、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技术改造、项目设计、运行管理、产品销售及服务和供配电系统的安装、维护与管理等工作。◆酒店管理●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酒店服务与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酒店经营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遵守酒店行业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健康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和酒水知识,从事现代酒店业或高端服务业的一线服务和基层督导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核心课程:会计基础、西方经济学、饭店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酒店市场营销、饭店管理概论、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酒店财务管理、酒店公共关系、中国饮食文化概论等。●就业方向:主要面向现代酒店和高端服务行业,在前厅、客房、餐饮和酒店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岗位群,从事一线服务、基层监督管理等工作。收费项目及退费办法 收费项目: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注:实际收费按录取通知书为准。]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学院优惠政策 1.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已与大中型国企签订毕业就业协议,如:新疆城建集团、新疆特别电工能源有限公司、中泰化学矿冶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等,我院机电工程类专业合格毕业生供不应求。2.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寒、暑假半价火车票优惠;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规定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在校品学兼优的高职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4.合格毕业生到基层或艰苦行业签订三年正式合同,国家将给与学费全额代偿。坚实的就业保障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民参与就业、全过程指导就业、全方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对毕业生实行“两级”就业指导服务模式,全面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在企业享有良好的声誉,连续多年年终就业率达到98%以上。部分校企合作单位 喜来登酒店新疆城建集团信达海德酒店万达集团新疆分公司新疆人寿保险集团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诗笛亩科技有限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建盈天测绘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天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地集团东方王朝大酒店新疆浩冉盛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富士智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疆鸿翔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邮政编码:830039 汉语言联系电话:0991- 5942366  马老师 13199886599 民语言联系电话:0991-5942555 祖老师 18599057019 传真:0991-5942555网址:http://www.xjnyedu.com Q Q 号:民语言 235785222  汉语言 494216945(欢迎咨询) 乘车路线:乌鲁木齐市黄河路自治区中医院后门乘坐乌市——达坂城区间车终点即到。详情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30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电话:0991-5945901、5942366、5942555。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院设立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的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以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条件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20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第九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第五章 开学报到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将于秋季同高考录取的考生同一时间报到入校。请考生按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十七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十八条 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第十九条  双语类考生不需预科一年,民语言类考生需另预科一年。第六章 毕业待遇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一条 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可颁发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二条 双语类及民语言类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或普通话考试,获得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三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日 详情
2017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04-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电话:0991-5942366、5942555、5945902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英语类及中外合作专业则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靠;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开学报到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一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第六章 毕业待遇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可颁发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 详情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2018-05-22
2018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电话:0991-5942366、5942555、5945902网址:http://www.xjnyedu.com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条件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第九条 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一条(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第五章 开学报到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一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第六章 毕业待遇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可颁发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详情
2019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9-04-24
 2019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电话:0991-5942366、5942555、5945902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19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第五章 开学报到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一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第六章 毕业待遇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可颁发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
新疆能源职业服技术学院2009招生章程2009-05-12
第一条: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以能源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民办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招生代码:5021。第三条: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招生业务工作。 ?第四条: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09年高考和中考报考条件的考生。第五条:汉语专科层次,各专业修业年限为三年。第六条:专业设置 学院实景招生专业专业代码人数学制学费备注?高职(大专)专业1煤矿开采技术540301303年3300元/年?7固体露天矿开采技术540304303年3300元/年??第七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兼顾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即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额满为止。若仍不满额,请求降分投档,生源地招办可以以10分为级差逐步降分投档,额满为止。第八条:专业分配原则:按“志愿清”方式确定,即各专业首先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或平行专业志愿考生,额满为止。若仍不满额,从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额满为止。对于服从院校调剂投档的考生,原则上参照考生填报其它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安排专业。对服从院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第九条: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本省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第十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于不能完成计划的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同层次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对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后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杂费。学院2009年各类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元/生·年):1、矿山机电专业:3300元/年; 2、固体露天矿开采技术专业:3300元/年; 3、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第十三条:优惠政策:1、学院保证矿类、机电类专业合格毕业男生推荐安排到神华集团新疆公司、徐矿新疆天山矿业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其它专业毕业生推荐就业,否则学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3、在校品学兼优而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4 、学院担保, 用人企业将根据"订单"替特困学员垫付一定数量的学费, 帮助"订单学员"减轻学费压力, 完成学业。5、学院学生可享受寒、暑假半价火车票优惠。6、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办理户口迁转至乌鲁木齐市手续。第十四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991- 6809794?8881701?13201225604?13609902887 13899889447传真:0991- 6809344 王键老师 张鹏老师 周小军老师http://www.xjedu.gov.cn /高校招生章程/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Email:zz_pp@21cn.com QQ群号:29878222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乌奇公路56号,邮政编码:830027邮政编码:830001???详情
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20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条: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企业办学,学院是以”涉煤专业”为主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主管部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招生代码:5021。第三条: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业务工作。 ?第四条: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11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第五条:汉语专科层次各专业修业年限为三年。第六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及专业各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内容为准)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人数学制学费备注1煤矿开采技术540301443年3300元/年?2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540304443年3300元/年?3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1193年3300元/年?4矿山机电540307463年3300元/年?5矿井通风与安全540308423年3300元/年?6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423年3300元/年?7酒店管理640106443年3300元/年?8工程测量技术5406011193年3300元/年??第七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兼顾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即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额满为止。若仍不满额,可申请降分投档,生源地招办可以以10分为级差逐步降分投档,额满为止。第八条:专业分配原则:按“志愿清”方式确定,即各专业首先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或平行专业志愿考生,额满为止。若仍不满额,从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将其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额满为止。对于服从院校调剂投档的考生,原则上参照考生填报其它院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安排专业。对服从院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第九条: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本省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第十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于不能完成计划的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同层次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对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后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杂费。1、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注:实际收费按录取通知书为准)。2、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优惠政策:1、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2、在校品学兼优而家庭贫困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3 、用人企业将根据"订单培养"协议,对合格的毕业生接纳就业。4、学院学生可享受寒、暑假半价火车票优惠。5、学院为家庭困难、烈士家属、农牧区独生子女而高考成绩较好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岗位。第十四条: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991-8887191 ?8881536?13899889447?18997990224传真:0991- 8836304联系人:周老师 王老师http://www.xjnyedu.comEmail:zz_pp@21cn.com 咨询QQ号:1587844712 1344743435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3号,邮政编码:830039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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