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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

英文名:Xin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简称:“新职大” 所在地:乌鲁木齐 类型:综合类

高职专科院校
  •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3
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9个专业,计划675名,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5名,学制均为三年(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专业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费合计其中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自动化类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理科3960101 40 53521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39609840 53518服务管理类600405空中乘务兼90003030 640101旅游管理兼348030 15 258640105酒店管理兼3480933053028 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兼34806335523餐饮管理类640201餐饮管理兼3480582335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兼396015240 104260 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兼396050 50 合计67530332205135详情
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020-02-13
第一章 总 则高等职业教育要抓住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对接产业链需要,适应市场需求,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任务。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疆职业大学在自动化类、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等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章 报 名一、报名条件1、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招收三校毕业生)。2、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3、餐饮管理类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的要求。4、服务管理类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传染病。(2)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另,空中乘务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2)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3)需取得新疆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 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三、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1、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2、考生填报时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3、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修改,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9个专业,计划675名,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5名,学制均为三年(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专业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费合计其中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自动化类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理科3960101 40 53521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39609840 53518服务管理类600405空中乘务兼90003030 640101旅游管理兼348030 15 258640105酒店管理兼3480933053028 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兼34806335523餐饮管理类640201餐饮管理兼3480582335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兼396015240 104260 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兼396050 50 合计67530332205135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一、公布资格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xjvu.edu.cn)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名单,请考生查询并做好面试准备。二、考试安排1、领取准考证2018年3月9日到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一份;(2)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1张;(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8年3月10日(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后3月11日体检,费用300元)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三、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1、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等方面,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第五章 录 取在自治区招生办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二、录取办法和要求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5、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6、2018年3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网址:http://www.xjvu.edu.cn),7、2018年3月22日-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8、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9、2018年4月1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4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第七章 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八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招生办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1、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网址:http://www.xjvu.edu.cn 2、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张鲲、阿不都艾尼·乌甫尔联系电话:(0991)3785328 3、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刘宪平联系电话:(0991)37853204、新疆职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程莉联系电话:(0991) 3739204、135799287545、新疆职业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联系人:马俊联系电话:(0991)3785356、159991683556、新疆职业大学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联系人:多力坤·阿不力米提、杨斐 联系电话:(0991)3716140、3791733、13565938393、13639968623 详情
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简章)2020-02-25
  第一章 总 则  高等职业教育要抓住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对接产业链需要,适应市场需求,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任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疆职业大学在自动化类、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等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招收三校毕业生)。  2、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餐饮管理类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的要求。  4、服务管理类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传染病。  (2)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  另,空中乘务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3)需取得新疆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0日- 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考生填报时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3、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修改,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9个专业,计划675名,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5名,学制均为三年(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专业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费合计其中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自动化类600209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理科39601014053521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3960984053518服务管理类600405空中乘务兼90003030  640101旅游管理兼34803015258640105酒店管理兼3480933053028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兼34806335523 餐饮管理类640201餐饮管理兼34805823 35 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兼396015240104260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兼39605050     合计  67530332205135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公布资格  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xjvu.edu.cn)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名单,请考生查询并做好面试准备。  二、考试安排  1、领取准考证  2018年3月9日到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一份;  (2)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1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3月10日(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后3月11日体检,费用300元)  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  1、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等方面,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2018年3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网址:http://www.xjvu.edu.cn),  7、2018年3月22日-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8、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9、2018年4月1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4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八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招生办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网址:http://www.xjvu.edu.cn  2、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鲲、阿不都艾尼·乌甫尔  联系电话:(0991)3785328  3、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刘宪平  联系电话:(0991)3785320  4、新疆职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程莉  联系电话:(0991) 3739204、13579928754  5、新疆职业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0991)3785356、15999168355  6、新疆职业大学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多力坤·阿不力米提、杨斐  联系电话:(0991)3716140、3791733、13565938393、13639968623详情
新疆职业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020-02-13
第一章 总 则高等职业教育要抓住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对接产业链需要,适应市场需求,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任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疆职业大学在传媒设计类、自动化类、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等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职业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9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未达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 4、餐饮管理类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的要求。 5、服务管理类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传染病。 (2)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 另,空中乘务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3)需取得新疆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 二、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0日- 3月5日12时(北京时间)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考生填报时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3、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修改,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院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合计 传媒与设计学院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鉴定) 兼 5000 55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 兼 5000 55 650118 首饰设计与工艺 艺术 5500 2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 5500 30 660214 传播与策划 兼 3960 54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530105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理科 3960 39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960 5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960 44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理科 3960 59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600405 空中乘务 兼 9000 10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兼 3480 50 640101 旅游管理 兼 3480 39 640105 酒店管理 兼 3480 38 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640201 餐饮管理 兼 3480 54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兼 3960 64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兼 3960 45 总 计 800 新疆职业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16个专业,计划800名,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76名。首饰设计与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为艺术类专业,须达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具体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公布资格 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于2019年3月12日前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xjvu.edu.cn)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名单,请考生查询并做好面试准备。 二、考试安排 1、领取准考证 2019年3月15日到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一份; (2)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1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3月16日(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后3月17日体检,费用300元) 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 1、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等方面,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2019年3月20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网址:http://www.xjvu.edu.cn), 7、2019年3月26日-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8、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9、2019年4月1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4月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八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招生办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网址:http://www.xjvu.edu.cn 2、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鲲、再努热·艾合麦提 联系电话:(0991)3785349 3、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刘宪平 联系电话:(0991)3785320 4、新疆职业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张文弢、周永启 联系电话:13999850328、13999857046 5、新疆职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程莉 联系电话:(0991)3739204/3785358、13579928754 6、新疆职业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联系人:巩雪、吐尔逊古力·买买提 联系电话:(0991)3785356、15899442062、13899813357 7、新疆职业大学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曹娅 联系电话:(0991)3716140、 18119158386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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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38(国标代码)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第八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审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对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远程网上视频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新疆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青海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第十六条  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两周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二十二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  毕业生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学业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自治区当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学校网址: http://www.xjvu.edu.cn咨询电话:(0991)3785349、3718915举报电话:(0991)3785320 详情
新疆职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职业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 14138(国标代码) 5037(在疆编码)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教师组成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邀请中学教师、考生家长巡视、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以考生自愿、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按分数高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二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民语言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必须高于20分。       第十四条 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市专业统考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考试院、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专科零批次文理科其它类填报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按《民航乘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汉语专业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男女生录取比例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第三年在该校就读,无清真餐厅,建议男生报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就业岗位特殊,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免费师范生等特殊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职业大学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构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部分高职专业5%的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校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修改和解释, 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巴州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巴州路14号                               (友好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413号             学校网址:http://www.xjvu.edu.cn             联系电话:(0991) 3785328(招生科) 3718915(就业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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